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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经沧桑,才能明辨是非;尽尝磨难,方得从容生活。
李天佑初入朝歌大学,并未像传统小镇作题家那样,如刘姥姥进大观园般茫然无措。相反,他对自己的人生有着清醒的认知,甚至可以说是有过规划。
当然,格局可以大,原生家庭造成的视野局限性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摆脱的。譬如口才、社交、对人性的把控,李天佑比城里的孩子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。
为了弥补自己的短板,李天佑一入学便加入了朝歌大学第一剧社。也正是在剧社里,他结识了顾胜男、刘思雅她们。
大学生相对比较独立,都有自己的生活空间。除了同寝室的比较熟悉,有的同学同窗四年,甚至见面都不认识。
因为有着共同的爱好,社团里的校友,反而显得更加亲密一些。
李天佑到翠园时,第一剧社原张社长与数位校友正在门口谈笑风生。
李天佑的一下车,几个人便迎了过来,或亲切握手,或热情熊抱。那股热情,仿佛李天佑是他们失散多年的亲兄弟,令李天佑受宠若惊。
短暂寒暄,便进了包厢。
来的人并不多,李天佑看了一下,大多是在朝歌本地或周边城市工作的人。
聚会是张社长发起的。他比李天佑高一届,毕业后进了朝歌电视台,听说在广告部当了小领导,算得上是成功人士。
一般在社会上混得较好的人,相对比较热衷搞这种聚会。毕竟国人都好面子,能在熟人面前装逼,是件有成就感的一件事。
当然,真正混得风生水起的人,对这种活动并不感冒。除了能获得一些无关痛养情绪价值,并不能收获太多。浪费精力没有收益,对精致利己者来讲,不太划算。
呵呵,不信?都是社会人,别再扯什么同窗情谊了。
从小到大,与你同窗之人海了去了。多年以后,你脑海里还能记得几个人的名字?
李天佑自小就比较成熟,看得清楚,所以一开始并不想参加的。
只是顾胜男说了,便走了这一趟。
好在刘思雅还真来了。
接下的聚会,跟传统的聚会没什么两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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