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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朝目光黏在了沈宸身上,嘴角忍不住的笑意。
好友说,他叫沈宸,住在莫愁巷的亲戚空置的宅院里,是一个穷书生。
为人高冷十分难接近,多少姑娘都碰了一鼻子灰。
后来花朝就搬到了他的隔壁,当晚就烧了自己的后厨,逍遥自在地看着后厨烧糊了围墙。
等到救火队来救了火,她站在残垣中,喜滋滋的笑意还未收敛,沈宸已经进了院子,花朝立时扁了嘴角委屈地举起自己的手。
“我家后厨着火了,我的手也被烧了。”她的声音软糯甜腻,听上去可怜巴巴的。
沈宸看了眼她几乎要打到他脸上的手,雪白的手背有一个黄豆大小的泡,他轻轻推开,眉心微蹙语声冷冽:“你是谁?”
花朝顿时眉开眼笑:“我是花朝,你的邻居,我一个人住,以后你要多多照顾我哦!”
说是照顾,其实就是花朝单方面黏着沈宸,他总是冷冷冰冰的,沉默寡言。
就像今日她约了他,他情愿在家和周锦儿写字,也不愿去赴约。
花朝好气!
她扯下周锦儿的披风扔在地上,气鼓鼓地瞪了两眼,最终还是捡了起来,扔进了洗衣篓子里。
一声门响,已经换了干净的衣服正在擦干头发的花朝扬声:“谁?”
“是我。”清清冷冷的声音在门外响起。
锦儿
花朝讶然地眨了眨眼,立时就准备去开门,低头一看,又折了回去,重新换了身粉色的裙杉,又对镜照了照,才秀秀气气地开了门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她垂着眸不去看他,她的青丝还湿漉漉地挂在额角,明明是天真纯净的模样却偏偏多了一丝我见犹怜的风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