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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上来的时候,这里的尸体都被野兽和秃鹫给吃得干干净净,地面上还有干涸的血迹,已经变成了乌黑的颜色,除了这个之外,并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人守着。
毕竟这里是个鸟不生蛋的贫瘠之地,相对起金贵的小世子锦秋,他们并不是什么值钱的角色。
姜善重新把防身的匕首揣入自己的怀里: “这里也不能久留了,咱们两个继续赶路吧。”
三日的路程,锦秋他们应该也是平安到了地方。
白夏没有作声,点了点头。
这里只有散架的马车,他们也只能走着出去,好在不管是姜善还是白夏,身上都会揣一些钱,接下来的日子倒也不会太难熬。
姜善走在前头,白夏跟在后头。走着走着,姜善就突然停下脚步,站在那里等后头的人。
他摸了摸自己衣物的料子,又瞅了瞅白夏的,然后开口说: “先坐下来,把你里头的衣物先脱下来。”
虽然下头条件不太好,但是白夏还是很爱干净,里头穿着的衣物用下游的洗过了,仔仔细细的,然后一大早就晾在能够晒到阳光的树梢上,那叫一个干净。
白夏的表情有些微妙,但是姜善的眼睛里并无半点龌龊之意,便知道是自己想歪了。
姜善拿出匕首,把这件料子上好的白色衣物割掉了袖子的一圈。
他还比一下了,确定两边都割得比较整齐,才把衣物递回给它的主人: “赶紧把它穿上吧,免得着了凉。”
他把布条割成一条一条的,然后给白夏的手绑上。
白念在这重幻境里,完全是细皮嫩肉的,比他这个穷书生娇贵多了。
只能说天下文人大多风吹就倒,作为一个靠脑力取胜的谋士,也不需要花大力气去锻炼自己的身体。
他上来的时候没事,白夏手里的绳子,却被鲜血给弄脏了。
细致地把白夏的手包,姜善又问他: “你还能走么,实在不行的话,我背你?”
他是早上就爬了上来,中间休息了一段时间,白夏才刚上来,想必整个人都脱力了。
后者摇了摇头: “没事,脚下没有起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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